2月15号就是元宵节,按照传统习俗,在这天除了要吃元宵以外,还可以赏花灯、猜灯谜,但你知道吗?在古代元宵节又被戏称为“情人节”,不少男女都会在这天相识相恋,甚至还有“偷人”的习俗,抢走其他人的妻女,只要隔几天再还回去就不算犯罪。
历史学者魏新指出,古代各个朝代普遍都有宵禁,晚上老百姓都不能在街上乱跑,但从汉代开始,正月十五前后2个晚上就会开放让老百姓外出玩耍,明朝更下令从正月十一开始直接连放10天假,因此元宵节可以说是古人最放松、最开心的节日,在这么自由的情况下,自然会有许多故事发生,尤其是“爱情故事”。
古代对于女子的要求繁多且严格,大多数女子几乎无法踏出家门,只能靠荡秋千来看看外面的世界,不过在元宵节这段期间,女子难得能够离开家、到外面逛逛,所以不少男女都会趁此机会相识相恋,北宋文学家欧阳修的作品《生查子》,以及南宋词人辛弃疾的《青玉案之元夕》,都是以元宵节的爱情故事作为题材。
除此之外,古代元宵节还有一些不被人熟知的习俗,像是契丹族在正月十三、十四、十五这3天会举办一个叫做“放偷”的活动,允许大家明目张胆地偷别人的东西,女真族则会在正月十六举办“相偷”,也就是相互偷窃之意,在活动中最多人“偷青(偷菜)”,但也有人会偷灯,甚至是“偷人”。
明朝崇祯八年刊行的《帝京景物略》里面就提到,在元宵节放偷时,连别人的妻子女儿都可以偷,“三日放偷,偷至,笑遣之”、“虽窃至妻女不加罪”,只要偷完之后将物品或别人的妻女归还,就不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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