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放又称做流刑,是古代一种强迫犯人流亡的刑罚,地点通常是非常偏远的地方或离岛,让被流放的人难以再回到自己的原居住地或活动之处,但究竟这些犯人都被流放到哪些地方呢?对此学者指出随着人口迁移、农业开发等因素,各个朝代的流放地都不尽相同。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教授韩茂莉指出,根据朝代的不同,流放的地点也有所改变,其中包含了岭南地区,该处位于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之间一道南北向的分水岭,在现今的省分看来,大致位于广东和广西,当时这里是地广人稀的蛮荒地带,充满许多“瘴气”,也就是动植物死掉、腐败后所产生的毒气,当地人虽已习惯这种生活,但外地人到此都会相当不适应,甚至因水土不服而生病。
唐朝就将岭南地区当成流放地点,诗人孟浩然的《洛中访袁拾遗不遇》中就提到“洛阳访才子,江岭作流人。闻说梅花早,何如北地春”,指出他到洛阳去拜访朋友,对方却被流放到岭南地区,虽然听闻那里的梅花开得好,但哪里能比得上洛阳呢?
而宋朝也将这里视作流放之地,宋哲宗时期政治家之间形成新旧党争,失败的一派就被流放到岭南地区,其中知名的人包含苏轼和苏辙。而现今珠江三角洲的新会在当时被称作“大法场”,英德则被称作“小法场”,法场指的是砍头的地方,意味着北方人流放到这里通常都活不了多久。
但随着朝代改变、人口南下以及农业发展等因素,从南宋、金、元朝到明清时期,原本岭南地区的原始森林全被砍掉,隐藏其中的动物也不再存在,瘴气自然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大片农田。因此到了清朝后,流放地点跟着转移,像是湖广总督林则徐在虎门焚烟后,就被流放到新疆伊犁。
除此之外,清朝前期曾发生许多重大案件,包含年羹尧案、隆科多案以及江南科考案,这些案件的牵涉者都被流放到东北一带。综合上述来看,历史上的流放之地都是自然环境恶劣的地区,且流放地的转移,也伴随着农业发展而出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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