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贫寒,痛恨贪官污吏,登基后就制定一系列规范整顿吏治,然而明朝的贪官仍屡禁不止,历史地理学者指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明朝官员的薪水太低,部分工作开支甚至还要从俸禄里面出,导致官员连养家煳口都很困难,只好另辟财路。
历史地理学者葛剑雄指出,明朝洪武二十五年就确定了百官的年俸,最高的正一品为一千四十四石米,最低的从九品则只有六十石米,而这个年俸除了要负担官员自身的开支,还包含了部分幕僚随从的报酬,以及一部分办公费,薪水制定得非常低,低阶官员连养家煳口都很困难;相较之下,皇子被封为亲王后,年俸高达一万石米,还不包含其他的赏赐,就已经是最高官员的7倍。
在薪水低迷的情况下,就算朱元璋制定了严厉的反污条例,但贪污还是屡禁不止,各级官员为了开辟财路,不但截留了本该上缴的赋税收入,还想方设法从百姓身上捞油水,像是地方政府会在赋税额度以外加收附加税,其中一种称作“耗羡”,也就是在铸造银锭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耗损。
而清朝建立后延续明朝的制度,官员的薪水同样低迷,甚至当时因为战事频繁,不少地区会要求官员捐出部分俸禄,让本就不富裕的生活雪上加霜,导致贪污问题始终没办法解决。到了雍正年间,为了改善贪污问题开始发放养廉银子,其来源就是原本的“耗羡”,统一规定可以收取的数量,且只需要留在地方政府,当作发放给官员的津贴。
有了这笔钱,官员不但可以过上体面的生活,也不必再为要从哪边生出办公费而感到头痛,且这个做法并没有增加国库的开支或百姓的负担,而是“化暗为明”,将原本没被规范的潜规则,改成全国统一的标准,虽然贪污没有因此全部消失,但确实减少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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