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言秦朝女性地位高,秦始皇曾赋予女性一项特权“夫为寄豭,杀之无罪”,称如果丈夫出轨了,就算杀掉他也不算犯罪,秦朝从未实行这样的法律,这句话其实只是秦始皇在生命尽头的情感宣泄。
“豭”音同家,是公猪之意,古代养猪户如果家里没有公猪,为了让母猪生孩子,就会向别人家借一只公猪配种,而用来配种的公猪就称作“寄豭”,所以在“夫为寄豭,杀之无罪”中,“寄豭”确实是引申为到别人家乱搞的男人。
如此看来,秦始皇这句话的意思,的确是在说杀掉出轨的丈夫无罪,不过卞恒沁表示,这句话违背了秦朝法律的精神“严禁民间私斗、滥用私刑”,并且《睡虎地秦简》的《法律答问》中也明确提到了外遇的惩罚,无论男女出轨都要黔为城旦舂,也就是在脸上刺字并罚做苦役。
那么秦始皇为何要说出这句话呢?卞恒沁说,必须结合当时的情境和上下文来看,“夫为寄豭,杀之无罪”出现在《会稽刻石》上,刊刻于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也是秦始皇的将死之年。
而整段话的完整版为“防隔内外,禁止淫泆,男女絜诚。夫爲寄豭,杀之无辠,男秉义程。妻爲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意思是男女之间的界线要防守好,男人如果到别人家乱搞,就杀了他;女人如果外遇,害儿子失去母亲,就必须透过感化让她改正。
秦始皇很可能是在说母亲赵姬和她的面首嫪毐,两人偷情生下私生子,还企图发动政变杀掉秦始皇;秦始皇在生命的最后回忆涌上心头,说出了这段话,由丞相李斯润色后刻在石碑上,因此这句话并不是秦始皇的正式政策宣示,而是垂暮之人在人生落幕时刻的情感宣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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