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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奇案:荔景邨情杀案 香港最恐怖凶宅!

2016-11-8 未解之谜网

这次要讲的是来自香港的恐怖案板,这起案件可是引起了人们的恐慌,而且还是香港最恐怖的凶宅,最后因闹鬼把门给封死了,回想起来香港好像有许多这样的灵异事件,比如那个香港十大奇案最后都改编为电影了。这起案件可也是轰动一时!这个案件就是荔景邨情杀案!

案件发于1984年5月9日,当时22岁的退役警员叶少文因与女友梁雪诗感情破裂,持刀到女友居住的葵涌荔景邨家中,斩杀梁雪诗(22岁)、其妹妹梁雪雁(18岁)及其母杨惠群(53岁),造成梁雪诗、梁雪雁身亡,杨惠群重伤。

梁雪诗梁雪诗案中凶手叶少文与案中其中一名死者梁雪诗原为尖沙咀一间英文书院的同学,毕业后,梁雪诗在布政司署任职文员,叶少文则投考警队,并当上机动部队成员。在1981年至1983年,两人渐渐发展成情侣,经常通电话及外出消遣。

叶少文对女友言听计从,为女友戒掉烟酒及赌博习惯;叶少文随后离开警队,有说是因女友不喜欢他这份工作,另一说指他因纪律问题而被革职。案发时,叶少文在酒店当从业员。

不过,梁女家人一直不喜欢女儿与叶少文交往。1983年10月,梁父因病入院,五天后不治身亡,叶少文召来一群朋友为丧事尽心尽力。他们的关系一度转好,叶少文亦搬到女友家居住。

同住两个月后,梁女妹妹梁雪雁抱怨叶少文在家发声过大,影响她学习,叶少文听后挥拳殴打她,牙齿也飞掉而出,梁家事后报警,叶少文亦要搬离梁宅。纵然如此,同年12月叶少文的姐姐结婚时,梁母等人亦有出席婚礼,两家人的关系仍颇密切。

梁雪雁梁雪雁1984年5月,案发前四天,梁母接到叶少文电话,指梁雪诗患病,被送往伊利沙伯医院治疗,她于是立即带同幼女雪雁赶往医院,事后始知受骗。当梁母返家后,看见女儿雪诗赤裸上半身,胸围散在沙发上,梁母一度指她看见女儿被捆绑,嘴巴被塞上东西,但她事后却改口说没有亲眼看见此情况,事件令叶少文与梁家关系完全破裂。梁雪诗原本“雯翠”,妹妹梁雪雁原名“雯绍”,事后才正式改名。

1984年5月9日下午5时30分,叶少文突然到梁家位于葵涌荔景邨乐景楼3楼寓所门外,双膝跪地,当时屋内只有梁母及梁雪雁,梁母纵然多番喝斥,叶少文仍不愿离开。当梁雪诗正要回家时,家人在阳台大声喝止,并打手势示意她不要回家,她见状立即报警。

警方接报后,派两名军装警员到场调查,叶少文仍长跪在单位门外,他哭着向警员说要恳求梁雪诗原谅。此时,梁雪诗从屋内对他说,永远不会宽恕他,如他不离开,就会向警员揭露他的“污秽骗局”。警方把案件列作男女纠纷案处理,警员劝喻了近20分钟后,叶少文假意离开,警方亦收队。

不过,叶少文不久后折返回案发现场,梁母唯有致电叶少文的父母寻求协助。至晚上7时40分,叶父母从沙田禾輋邨康和楼家中赶抵现场,叶母斥责儿子不顾尊严,其父则劝儿子不要把男女感情看得太重。叶少文只说:“回家没有问题!但我回去后会立即自杀!”梁雪诗此时隔着门说:“即使你死了,我也不会流下一滴眼泪!”

之后,叶少文表示要上洗手间,转身走到二楼梯间小解,未几再又返回现场。梁母此时从单位走出,将叶氏夫妇二人拉到楼梯间倾谈,并指叶少文或要看精神科医生。此时叶少文说自己有点头晕,定睛凝视三人谈话,突然拿出一把约8寸长的利刀,贴在梁女士颈侧,并挟持她走到单位门前,对两姐妹说如不开门,马上会杀掉梁母。

梁母力劝女儿不要开门,惟女儿因救母心切仍把铁闸打开,叶少文即时扑向梁雪诗,向其胸部直刺,再斩向她的颈部。妹妹梁雪雁上前企图相救,叶少文以刀刺向她的脸庞,又直插她的咽喉。梁母赶忙相救,叶少文亦向她挥刀,梁母在命悬一线中逃入厨房。

医务人员整将受害者送往医院

医务人员整将受害者送往医院居住在313室单位的赵先生,目睹凶手入屋的情景,并听到梁母呼救声,立即打电话报警。警方及救护员来到时,急忙把梁家三母女送往玛嘉烈医院抢救。梁家两名女儿已证实死亡,梁母则送往深切治疗部。三人最严重的伤口均是颈部大动脉。梁母住院一个月后,保住性命。

叶少文父母目睹事后经过后大惊,既不报警也没有施以援手,返回沙田禾輋邨康和楼的住所;叶少文行凶后亦返家。当晚凌晨警方大举掩至其住所,将之拘捕,于同年10月20日提堂。他被控两项杀人罪,加一项严重伤人罪。

当案件开审时,凶手并不否认杀人,其律师主要提出凶手是在被挑衅下行凶,以此成为减刑理据。初审时,法官并没有把此问题留给陪审团商议,10月26日陪审团商议45分钟后,法官裁定被告谋杀及伤害他人罪名成立,依例判处死刑至被港督特赦为止,但当时香港已停止死刑多时,他实际是被判终身监禁,而伤人罪则判入狱18个月。

上诉庭开审时,辩方律师集中以“挑衅”一点作理由,指出雪诗曾对被告说,即使他自杀,她也不会流一滴眼泪,有可能导致被告受刺激而失常性,杀人时已不受控,但法官没有把这一可能性交由陪审团决定。

案发现场

案发现场上诉法官当时引用案例,指出法官有权决定,被告在犯案时有否被挑衅,不一定要交由陪审团讨论,所以原审法官并没有犯错。在普通法案例中,法官德夫林勋爵(Lord Devlin)曾指挑衅杀人必须是“突然和短暂”(sudden and temporary)失去自控能力,若说叶少文受雪诗之言所激怒,却过了近半小时才动手,途中又曾上厕所,其行为已不符合挑衅杀人之定义。

而且,他准备了利刀,并胁持死者母亲,这些举动都显示行凶并非一时冲动,而是早有预谋,显示他杀人前的一刻仍有思考能力。翌年3月12日,上诉遭驳回,维持原判。

传闻自单位发生凶案后,单位多番发生闹鬼事件,房屋署虽多番转租,住客都未住满一个月便急急搬离。邻居经常每日凌晨三时,都会听到走廊有高跟鞋声,由楼梯一直步行到事发单位附近便消失。

凶案单位已被封死

凶案单位已被封死最后,房屋署决定把这个单位密封,不再出租,将凶案单位及相邻单位的大门、气窗及露台以砖头封闭,并髹上漆油,从外观看就像是下层电表房的顶部。不过,已被截断水电的密封单位内,夜半时分仍时常传出电视声、开关水喉声,甚至有街坊声称听到单位内传出两位女士交谈的声音。

事隔多年后,于2012年初,再有居住在乐景楼三楼街坊,声称在垃圾房外看见女子黑影,使渐被人遗忘的闹鬼事件再成为网民热话。

小密之前还发了有关新加坡的未破案件,有兴趣的可以点击看看:新加坡未破悬案:让子弹飞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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