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朱元璋对付贪官 犹如地狱酷刑!
朱元璋取得天下后,深知如果不去除官吏贪污,对自己辛苦打下的江山将是最大的威胁。朱元璋曾对文武百官说过:大家都知道我是穷小子出身,年轻时见到官员不是贪财就是好色,每天饮酒做乐,对于民间老百姓的疾苦,完全不放在眼里,像这种官我是恨透了!若当官如此贪污腐败,欺压老百姓,绝对会严厉惩罚。
明朝初年,实施严厉的反腐措施后,腐败现象确实得到了遏制,也取得了大幅度的成果。
朱元璋也说到做到,在他统治期间,采取了最严厉的措施,惩治所有贪污官员。其中最残酷的一个刑罚,也就是被后人无数次提及的“剥皮”。在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他颁布了《醒贪简要录》,相当于一本干部管理条例,规定官吏贪赃六十两以上须斩首示众、剥皮。
在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他颁布了《醒贪简要录》,相当于一本干部管理条例,规定官吏贪赃六十两以上须斩首示众、剥皮。
朱元璋用刑惨酷世所罕见,为后代一直诟病。但就史料来看,明朝初年,实施严厉的反腐措施后,腐败现象确实得到了遏制,也取得了大幅度的成果。不过朱元璋想以自己的一己之力与严刑酷罚,使明朝江山万年永固的想法则太天真,他死后,没有一个皇帝能够严格执行如此刑罚。明朝后期腐败愈演愈烈,不可避免地走向了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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