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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草案)》初现雏形

2016-7-15 未解之谜网

拥有“三位一体”恐龙地质遗迹的河源恐龙化石省级自然保护区。该自然保护区位于源城区源南镇风光村石峡一带,总面积1.3平方公里,2014年底获省政府批准设立。记者

拥有“三位一体”恐龙地质遗迹的河源恐龙化石省级自然保护区。该自然保护区位于源城区源南镇风光村石峡一带,总面积1.3平方公里,2014年底获省政府批准设立。记者 肖斌 航拍

河源首部实体法初现雏形。记者从14日召开的河源市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获悉,《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经过近10个月的筹备、起草和修改,目前已经初现雏形,有望今年底颁布实施。

据悉,河源恐龙地质遗迹资源丰富,具有数量多、分布广、种类全、埋藏浅、时间跨度长等特点,同时河源也是世界上罕见的集恐龙蛋化石、恐龙骨骼化石、恐龙脚印化石于一体的地区。因此,河源首部地方立法对象选定为恐龙地质遗迹,这将有利于加强河源对恐龙地质遗迹的保护与管理,促进对恐龙地质遗迹的科学研究和合理利用。

《条例》草案明确了恐龙地质遗迹资源的发掘与收藏、建立自然保护区以及恐龙地质遗迹的保护机制等相关内容。而作为河源“第一法”,《条例》草案设立了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宣传月,将每年3月定为河源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宣传月。

会上,河源市人大法制委和广东金融学院专家学者就《条例》草案逐条进行了审议,并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内容。市人大法制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如果进展顺利,河源第一部实体法《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有望今年底正式颁布实施。

《条例》草案起草小组还将深入河源市直有关单位进行调研,广泛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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