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正统朝以后,默认一个地方杀人不犯法,就是“左顺门”。
明朝是一个法治社会,杀人者偿命,但是在明朝正统朝以后,却几乎默认了一个地方杀人不犯法,这个地方就是“左顺门”。西元1449年,明英宗受亲信太监王振怂恿,御驾亲征瓦剌,留下自己的弟弟郕王朱祁钰监国。不久,明英宗战败被俘。
明英宗战败被俘,太监王振同党被官员打死在左顺门。
听到皇帝被俘,留守京城的官员们,顿时乱作一团,大臣们痛斥王振误国,此时留在宫里的王振同党们,仍然大发淫威,锦衣卫指挥使马顺,仗着有朱祁钰的口谕,公然呵斥群臣,大臣们忍无可忍,就将这位锦衣卫指挥使打死,王振的另外两名同党毛贵和王长随,也被大臣们群殴致死。
在这之后,朝中每逢有小人,就有大臣到此处痛骂。
监国的朱祁钰吓得浑身发抖,在臣子于谦的提议下,赦免群臣的罪状,接着,朱祁钰下令,杀死王振的侄子王山,并族诛王振之党,把马顺的尸首拖到街头示众,王振家族不分老少一律处斩,并籍没王振家产。由于马顺等三人被打死的地方,就在左顺门,所以在这之后,朝中每逢有小人,就有大臣到此处痛骂。
久而久之,“左顺门”就成了打死小人的指定地点。
久而久之,“左顺门”就成了打死奸邪小人的指定地点,最后,甚至发展到刑部官员,也默认了此地的特殊意义,表示如果在这里打死人,可以按照前例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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