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求职者为了得到心仪的工作,就会试图伪造自己的学经历,希望能藉此给面试官留下好印象。但你知道吗?其实在古代“造假履历”的事情并不少见,宋朝就曾有一名县尉买通掌管官员升迁文件的胥吏,只在“履历”上多加一笔便成功升官。
《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指出,古代的官员任选制度经历过好几次变革,到了魏晋时期实行的是“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把持着选人用人的权力,执行过程中只注重门第,导致“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这种情况下,只要家族背景好看、能够证明自己出身高贵门第,就可以轻松成为高官。
唐宋科举制度兴盛后,从制度上看,做官后能否升迁,就得看官员个人的政绩和品行,因此唐宋时期的朝廷相当注重官员的“履历”,而且当时还实行“官员任期制”,2~3年任满后就得等待吏部新的人事命令,至于下一份工作是好是坏,则要参考官员的资历、推荐人、前一任期表现等;于是有官员为了升迁或得到爽缺,就会请人帮忙“造假履历”,这个行为又称作“司同之助”。
“司同之助”源于《桯史‧卷五‧部胥增损文书》,宋孝宗淳熙年间,一名张姓官员在广州增城县做县尉,当地有一名叫做刘花五的大盗,原本张县尉打算亲自捉捕他,却遭到手下陈弓级(官名)阻止,并代替他将大盗抓捕归案,岂料结案报告中自己一点功劳都没有,让张县尉相当头痛,到处请求更改报告却未果。
等到张县尉任满,到吏部报到、等待新工作发配时,一名胥吏告知他,只要给予报酬就可以帮忙,张县尉思考了几天决定答应,并于2个月后得到好消息,他竟被任命为永福县县令,获得晋升让他十分欣喜,除了原本讲定的金额,还多给帮忙的胥吏一份厚礼。
而这名胥吏的手段也被记载在《桯史》当中,他将资料里“增城县尉司弓级陈某获若干盗”的“司”字多加一笔,变成“增城县尉『同』弓级陈某获若干盗”,如此一来陈县尉不再只是命令下属的人,而是一同捕获大盗的功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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